保典沙龙第32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二)》宗旨与意义探讨”成功举办

2025-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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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2日,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The Attorneys of Talmud & Co., 简称ATC)在广州成功举办“保典沙龙”(总第32期)聚焦和探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的宗旨和意义。高佳文律师主讲杨雪枫律师主持。

高佳文律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规定和大量案例,逐条详细分析了司法解释的立法背景、原因、宗旨、意义和影响。司法解释(二)共二十一条,第一条明确承包人有“合法经营资格”,第二条确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挂靠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的责任归属,第三条规定“关联用工责任”,第四条填补《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废止后外国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立法空白,第五条追加外国企业参加诉讼的重大突破,第六条不满一个月的二倍工资计算方法,第七条双倍工资的除外责任,第八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判断、识别和认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第十二条“特殊约定”的保护,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竞业禁止”的限制与规范,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认定,第十七条职业病与劳动合同解除的认定,第十八条支持“争议期间工资”,第十九条“约定不交社保”无效,第二十条仲裁时效的进一步规定,第二十一条废止司法解释(一)“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等,无不体现了立法者的魄力和水平。司法解释(二)每条规定都蕴含着丰富的法律内涵,对劳动争议案件的正确处理、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合法权利的正确认定和保护都具有积极意义

互动环节,与会者踊跃发言,细抠第一个字眼、每一个概念、每一个法律关系,与主讲人交流,热烈讨论,让整个司法解释清晰、准确地呈现在大家面前。这就是保典人的学习精神,这就是保典沙龙的魅力所在。(供稿/张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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